CFDA曝光严重违法广告

摘要: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8个严重违法广告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功效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8个严重违法广告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功效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其中包括下面两个保健食品:


1

拉萨藏安堂健康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寿世宝元牌冬虫夏草(菌丝体)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寿世宝元冬虫夏草)”,卫食健字(1998)第111号,其批准的产品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


广告中宣称“针对脾胃功能低,经常头晕,低血压,血糖不正常,贫血,气血两亏,冬虫夏草是唯一一个即可补气又可补血的产品,选用寿世宝元冬虫夏草,除此以外,没有其他的(可以选的)”等。


2

江西康宝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鑫康宝牌东方同康口服液(广告中标示名称:菌王1号)”,卫食健字(2003)第0123号,其批准的产品保健功能为“改善胃肠道功能(促进消化)、免疫调节”。


广告中宣称“服用一个周期,粘膜开始修复,胃胀胃疼反酸打嗝减少;四个周期,帮助炎症,肠胃粘膜溃疡面修复,有害病菌逐渐消失,腹胀腹痛好转;五个周期,胃肠道双歧杆菌趋于正常,粘膜完好如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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