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等12个地区试点 监测化妆品不良反应

摘要: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意见,最近,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长春、通化、梅河口等12个地区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试点工作,切实保障公众使用化妆品质量安全。根据试点计划,每个试点地区都要设 ...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意见,最近,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长春、通化、梅河口等12个地区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试点工作,切实保障公众使用化妆品质量安全。根据试点计划,每个试点地区都要设立不少于2个哨点医院,并在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美容院设立一定数量的监测点,力争10月初首批试点哨点医院、监测点单位开始报送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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