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步走”落实化妆品备案工作

摘要:  按照国家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2013年第10号)和省局《关于贯彻〈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的通知》(食药监办〔2013〕287号)要求,6月以来,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 ...

按照国家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2013年第10号)和省局《关于贯彻〈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的通知》(食药监办〔2013〕287号)要求,6月以来,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三步走”有序开展全市化妆品备案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第一步,认真统筹,全面梳理。按照国家总局与省局的文件要求,我局第一时间对全市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情况进行梳理,共梳理出全市3325个产品需要在年底前完成备案补充工作。我局努力克服监管任务繁重与监管人员不足之间的矛盾,提出“提前计划、分批备案”的总体思路,全面统筹下半年的备案工作,鼓励企业提前做好下半年的产品备案计划,根据计划按照不同的时间节点分类分批完成备案工作,最大限度地提高监管人员的工作效率。

第二步,组织学习,宣传发动。年初,我局已通过信息化平台及时向企业传达了有关文件,并组织全市化妆品企业相关人员近200人次参加了省局举办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宣贯会以及备案技术培训班。6月24日,我局召集全市80多名化妆品生产企业代表就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调整事宜的政策进行了宣传和解读,并部署了下半年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要求每个企业尽快熟悉新备案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高质量地完成备案工作。

第三步,深入企业,现场指导。化妆品备案调整工作正式实施后,我局将以往只进行过列表式备案的中小企业作为帮助重点,主动深入企业,现场指导企业人员化妆品备案资料的准备工作,着力解决该部分企业备案经验不足,资料准备不完整的问题。截至8月8日,我局已对3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指导。

通过上述举措,我局广泛发动了全市化妆品生产企业参与到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中来。截至7月25日,全市已备案产品总数168个,已备案生产企业数11个,全省名列第二。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企业指导,进一步推进全市化妆品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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