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酸齐拉西酮胶囊国家标准的公示(第二次)

摘要:  我委拟制订盐酸齐拉西酮胶囊国家标准(具体制订内容见附件),第一次上网公示后相关生产企业提出了反馈意见,经专业委员会审核,对第一次公示标准进行了部分修订,现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自上网之日起一个月。 ...

我委拟制订盐酸齐拉西酮胶囊国家标准(具体制订内容见附件),第一次上网公示后相关生产企业提出了反馈意见,经专业委员会审核,对第一次公示标准进行了部分修订,现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自上网之日起一个月。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复核。该标准适用于生产该品种的所有企业。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复核。若有异议,请来函与我委联系,来函需加盖公章并附相关说明及充分的实验数据(来函同时需发送电子版);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同意。
电子信箱: wangfei@ chp.org.cn。
传真: 010-67156318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法华南里11号楼国家药典委员会
邮编:100061
 
附件: 盐酸齐拉西酮胶囊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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