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7批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延长保护期申请事宜的通告

摘要:  关于第7批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延长保护期申请事宜的通告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及《中药品种保护指导原则》规定,申请延长保护期的生产企业,应当在该品种保护期届满6个月前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 ...

关于第7批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延长保护期申请事宜的通告

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及《中药品种保护指导原则》规定,申请延长保护期的生产企业,应当在该品种保护期届满6个月前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完整资料。为做好中药保护品种延长保护期的申报工作,现将近期到延长保护期申报截止日品种情况通告如下:

1、第7批(初次保护期终止日为2015年8月17日)国家中药保护品种云南白药、云南白药胶囊。

2、申请该批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延长保护期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17日。

请有关企业按照《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及《中药品种保护指导原则》有关要求及时办理延长保护期申请事宜。

特此通告。

 

 

 

 

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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