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勘误“复方氯己定地塞米松膜”国家药品标准的函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复方氯己定地塞米松膜”收载于化学药品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第十册,标准编号为WS-10001-(HD-0963)-2002(试行)。经我委核查,该品种国家标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
“复方氯己定地塞米松膜”收载于化学药品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第十册,标准编号为WS-10001-(HD-0963)-2002(试行)。经我委核查,该品种国家标准及所附说明书中的“盐酸达可罗宁”均应更正为“盐酸达克罗宁”。
特此勘误,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遵照执行。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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