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月6日,河北药监局发布了2015年前三季度全省食品药品典型案例。前三个季度共发布了21个食品药品典型案例,其中涉及保健食品方面的案例共有4个。具体情况如下:案例1 迁安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惠丰药房销售不符合法定 ...
11月6日,河北药监局发布了2015年前三季度全省食品药品典型案例。前三个季度共发布了21个食品药品典型案例,其中涉及保健食品方面的案例共有4个。具体情况如下: 案例1 迁安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惠丰药房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保健品案。1月7日,唐山市食药监局在对唐山市迁安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惠丰药房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药房销售的保健食品“采真堂百消丹怡生安康牌美龄丸”外包装上标识的规格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到的产品规格不符。经核实,涉事产品规格未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准文件。唐山市食药监局依法对该药房“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行为作出没收涉案产品,并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石家庄市裕华区三叶食品店未经许可经营药品、保健食品案。3月31日,省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对石家庄市裕华区三叶食品店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该店未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及保健食品经营资格,擅自销售药品、保健食品,其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作出了行政处罚:查扣药品、保健食品171盒,没收销售药品违法所得3756.6元,没收销售保健食品违法所得4160元, 并处罚款36383元。 案例3 唐山市某药房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案。2015年9月,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唐山市路南区某药房经营“金虫草三参益气胶囊”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查,该药房销售的“金虫草三参益气胶囊”, 标示生产厂家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资质,未生产过该产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药房经营假冒保健食品行为给予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8288元,并处以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 唐山市开平区某商贸公司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案。2015年9月,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对开平区某商贸公司经营的“抗腿抽筋高钙咀嚼片”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查,该公司经营的“抗腿抽筋高钙咀嚼片”标示生产厂家未生产过上述产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经营假冒保健食品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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