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1月起“三证合一”

摘要:  12月28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消息: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市正式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启用后,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保健食品销售《食品卫生许可证 ...

12月28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消息: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市正式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启用后,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保健食品销售《食品卫生许可证》停止发放,实现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销售“三证合一”。


市《食品经营许可证》启用后,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保健食品销售《食品卫生许可证》停止发放。食品经营者已经取得的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期间若需要变更许可事项、到期延续或自愿申请换证,可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区县市场监管局设在各区县人民政府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窗口或市场监管所申请核发新证。食品经营者持有两个及以上许可证的,若其中一个许可证需要变更或延续,应将已取得的许可证统一交回,换发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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