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

摘要:  2016年1月4日,山东药监局发布《山东省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办法规定,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违法广告,情节 ...

2016年1月4日,山东药监局发布《山东省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办法规定,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违法广告,情节严重被撤销广告批准文号的应纳入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公布范围。

欢迎点击上方关注按钮,关注我们的公众号

关注我们的了解行业最新资讯

官网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