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声明

摘要:   近期,有企业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合作伙伴”、“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项目组合作伙伴”“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项目组指定企业(设备)”等名义,推销与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相关的设备或者印刷产品。    ...

 近期,有企业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合作伙伴”、“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项目组合作伙伴”“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项目组指定企业(设备)”等名义,推销与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相关的设备或者印刷产品。

  现就此做出郑重声明: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及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项目组从未授权任何企业或组织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合作伙伴”的名义推销产品。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相关设备购买及追溯码印刷等均为兽药企业自主企业行为,与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无关,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未推荐、授权、指定任何设备和生产厂商。

  任何企业或组织不得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合作伙伴”、“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项目组合作伙伴”、“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项目组指定企业(设备)”的名义推广产品,凡以此对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合法权益和形象产生影响和损害的,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将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201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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