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7日晚,财政部、CFDA等11个部门共同公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下称“正面清单”),清单共有1142个8位税号商品,其中包括部分食品饮料等。在此之后,海关总署也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 ...
4月7日晚,财政部、CFDA等11个部门共同公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下称“正面清单”),清单共有1142个8位税号商品,其中包括部分食品饮料等。在此之后,海关总署也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针对跨境电商企业的资质、通关、税收、退货等方面再次给予相对细致的说明。 据财政部消息,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实施清单管理,主要是为了避免工业原材料等商品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渠道进境,扰乱正常贸易秩序,同时便于日常征管操作。这也是延续了此前征收行邮税时“个人自用”的规定。 可以确定的是,“正面清单”的商品在进口时可免于向海关提交许可证件,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直购商品免于验核通关单,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二线”出区时免于验核通关单。 根据3月24日财政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显示,4月8日起将取消跨境电商按照行邮税征收的50元以下免税额度,取而代之的是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增值税+”的综合课税,同时行邮税由原来的四档税目(对应税率分别为10%、20%、30%、50%)调整为15%、30%、60%三档。 根据通知的要求,“正面清单”上的商品能够按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新税制来进口,清单之外商品仍执行一般贸易税收政策或行邮税政策。财政部表示,清单将根据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消费者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 据庶正康讯了解, 目前热销的保健品类中仅有鱼油(15042000 其他鱼油、脂及其分离品)被纳入“正面清单”,其余品类均未出现在清单中。 同时,清单中多次提到“依法不属于普通食品或依法需要注册备案管理的特殊食品除外”,不禁使我们联想到去年公开征求意见的《网购保税模式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细则》,其中要求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的准入规则与一般贸易等同,即保税跨境购保健品须按保健食品的要求进行备案或注册。目前,清单外的保健品还能否采用跨境进口模式,对于企业来讲仍然是个疑问。 |
我们提供专业的服务, 从产品定位、机械的生产制造,我们 实力出众,只因我们更努力
公司生产的生物反应器及各种配套设备,可替代国外同类产品的垄断,并帮助企业节省生产成本,同时提供生产过程中各种技术支持。
我们一如既往地根据用户的需求、市场环境、企业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并提供真实可靠的解决方案,迄今为止服务上千家企业。
我们将致力于优质的技术服务确保每个机械设备的安全,用更成熟的方案解决每一个问题,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